2010年红河州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进入公示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您对拟录用人员或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25日至8月31日向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反映。来信、来电、面谈均可。
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73—3730342
州检察院联系电话:0873—3734347 3733037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