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西畴县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公告
来源:西畴教育网 阅读:774 次 日期:2014-10-08 1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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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4]3号)的有关要求,我县2014年秋季将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和现场确认,现将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10月21日17时前。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1)幼儿园、小学、初级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选择西畴县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选择西畴县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统一体检、时间待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盖章);

(7)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两年内有效),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在职教师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另一类是指:已经取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在重新申请认定初级或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人员);二是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统一由教育局安排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8)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4、有关要求

(1)上述一至六项表册的纸张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3纸双面打印,其他表册和证书等复印件为A4纸。

(2)申请人所下载打印的表册必须是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册,其他省份的表册视为无效表册。

(3)申请人在填写通讯地址时只填写云南省文山州××县××学校(或居民住址)即可。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17时。

(四)现场确认地点:西畴县教育局

二、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9日至10月2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4年10月21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西畴县教育局”。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其中,每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另外做好1篇一个课时教案,内容以申报种类科目为准,到现场确认时一并交到人事股。)

(五)申请人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级中学教师资格。

不明之处请与西畴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76-7622791。

西畴县教育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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