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咸阳市教育局网 阅读:1211 次 日期:2014-09-19 17: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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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4年咸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现将做好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咸阳辖区的申请人;咸阳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报名。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14年9月22日08∶30至9月25日18∶00。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详细情况见《陕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可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http://www.sneac.com)到市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事宜。 报名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负责。信息确认时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咸阳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咸阳的外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咸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咸阳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考生(五年制高职为四、五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生证原件。

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其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为学籍证明)及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留存。

咸阳市信息确认点设在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人民东路66号),联系电话:029-33283180。

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也不得跨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2014年笔试报名考试费由市考试管理部门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待省物价管理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后多退少补。

完成报名程序后,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

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外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www.ntce.cn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

时间类别 11月2日(星期日)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评卷结束后公布,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咸阳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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