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公告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 阅读:1126 次 日期:2014-09-19 15: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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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精神,横山、米脂、佳县、吴堡、子洲五县纳入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募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14年特岗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市、相关县根据核定的编制和招聘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办法,逐步解决乡镇,农村结构不合理和部分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学专业和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及2014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中:专科学历招募计划不超本县招聘总额的10%。

(二)招募条件:1、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具备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募岗位专业应相同或相近;3、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5、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岗教师任期内可在县域内乡镇学校之间和乡镇内进行交流轮岗。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市上成立了榆林市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和审核岗位设置标准、制定公开招募办法等。各“特岗计划”实施县要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在县教育局设立“特设计划”实施办公室。由教育局牵头,人社、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拟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好招募工作,实施好岗前培训,落实教学岗位,加强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等。

五、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制定方案。市上制定下发有关组织实施方案。各“特岗计划”实施县依据市上核准的招募计划(横山100名,其中小学85名、学前15名;米脂20名,其中中学18名、小学2名;佳县30名,其中小学30名;吴堡20名,其中中学2名、小学15名、学前3名;子洲80,其中中学20名、小学40名、学前20名),细化岗位名称、岗位条件、设置数量(见附件2),于4月9日加盖四部门公章报市 “特岗计划”办公室。市上将在初审的基础上,制定招募公告,报省级四部门审查备案。

(二)公布需求。省级四部门审查全市招募公告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向社会发布信息。由于今年招聘时间紧迫,各有关县要利用当地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本《通知》信息,努力扩大社会知晓面。市上也将在榆林教育网同时发布特岗计划招募信息。

(三)自愿报名。今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网上注册登陆报名。各“特岗计划”实施项目县,应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0日。

(四)资格审查。4月18日至4月25日为资格审查时间,各相关县要按照岗位要求和市上统一安排,及时在网上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招考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到各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是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方式等)。审查结束后,各相关县务于4月25日下午5﹕00前将符合报考人数分学段报市教育局(见附件3)。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报名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市“特岗计划”办将在榆林教育网及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五)公开招募。根据省上要求,全市公开招募工作分两步进行:

1.理论考试。全市理论考试由省上统一指导,市上统一安排,各相关县具体组织实施,于5月11日进行,共考一门,其中专业知识占90%,综合知识占10%。各相关县于4月25日下午5﹕00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届时省市将派员指导和督查各相关县招募考试工作。笔试结果在市县教育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募计划以1﹕3比例(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

2.面试。各相关县制定面试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以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招募人员名单。并上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市上统一在榆林教育网上公示5天。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3.收费。各相关县参照有关规定收缴。

(六)签订合同。5月22日至5月25日,各相关县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附件3),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4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A3纸正反印刷,见附件4),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证明原件,其它证件在7月10前提供)。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各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市级审核章)一并上报省特岗办备审。作为中、省核拨2014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七)集中培训。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相关县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聘用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班主任工作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天,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市、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由各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政府应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陕教师﹝2012﹞9号文件规定:“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受援学校、所需学科及具体人数,并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市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级四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底以报表形式将本月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县政府要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募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县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募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2014年“特岗计划”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和编制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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