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专业综合Ⅰ》考试大纲
来源:易贤网 阅读:16271 次 日期:2010-06-30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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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心

目录

Ⅰ.考查目标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Ⅲ.考查内容

Ⅳ.题型示例及参考**

Ⅴ.参考书目

Ⅰ、考察目标

专业综合Ⅰ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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