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296 次 日期:2014-08-15 15: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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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4〕9号)和《云南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由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文山州最低分数控制线为80分),并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砚山县计划选聘名额14个(男女各7个),拟确定复审面试人员26人(男11人,女15人),其中有2名女考生成绩并列,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

地点:砚山县委党校。

2、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将个人档案寄(送)砚山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以便资格复审时备查)。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和大学期间被授予 “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原件。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原件)。请各考生于8月18日上午9:00—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砚山县委党校参加资格复审。

3、加分的审核

少数民族加分的,主要审查其有关信息是否符合加分的8个少数民族。

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以及不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

地点:砚山县委党校。

2、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9月2日上午8: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届时不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的内容

重点测试应聘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对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知水平等。

4、面试的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考生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3)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工作人员对此次选聘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提出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拔: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双学位”毕业生;

(三)“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优秀学生干部;

(六)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

(七)自愿回原籍毕业生。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人员,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直接进入下阶段的选聘前公示。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一次复检申请,由县选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其余体检人员费用自付。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在砚山政务网和砚山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将在选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25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或签订合同后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由县选聘办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递补人员合同时间与前阶段选聘人员一致。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0876—3122011

县委组织部:0876—313096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125169

附:砚山县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拟复审面试人员名单

邓  俊、宣志津、张成元、李正旭、赵正棚、罗  凯、王贤东、张禄文、冯由飞、吕  剑、李  茂、张智娟、马婷婷、卢  佩、李  蓉、谭晓江、赵  静、赵媛媛、蒋海鸥、马莉娜、王秋阳、李能领、王  卿、李兴卫、杨  玲、徐连娟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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