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14年继续实行县直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并将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即潋江镇小学,长冈、埠头乡中小学,兴国四中初中部(原高兴中学与原新圩初中合并为兴国四中初中部)的教师调入,纳入考试选调范围(未经统一选调考试的,不得调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85人:语文28人、数学24人、英语13人、音乐5人、体育6人(男性不少于3人)、美术5人、计算机4人。
(2)县直初中(含三中初中部,六中、七中)教师38人:政治1人、语文7人、数学10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4人、生物3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
(3)县直高中教师22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4人。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潋江镇小学2人:语文1人(上程小学)、数学1人(联群小学);
(2)长冈小学13人:语文4人(石燕、大塘、清秀、燕子教学点)、数学4人(大塘、圆塘、合富、石门教学点)、英语3人(石燕、圆塘、清秀)、音乐1人(中心小学)、体育1人(中心小学);
(3)埠头乡旺口小学3人:语文1人、数学2人;
(4)列宁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列宁初中与列宁小学合并为一所学校)4人:小学、初中音乐各1人,小学、初中美术各1人。
潋江镇、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参加县直小学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 “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本乡镇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兴国四中初中部(含原高兴中学、新圩初中)因现有人员超编,没有考试选调计划。如上述学校教师及原列宁初中教师参加县直中小学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某学科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产生学科教师平均周课时量大于14节),则根据教学正常需要的原则,按报考志愿,优先从报考高中相应学科教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选调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学科及名额根据减少情况确定。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报考小学教师的,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
3、2013年经选调考试录取在开发区学校的小学教师,上学年已借用在县直小学的,如愿意报名到兴国四小的,今年免予考试直接录用选调(不占选调计划名额)。
4、凡录取选调在兴国四小(含本次报名免试选调的原开发区学校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凡录取选调在潋江镇、长冈乡、埠头乡小学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在本乡内调动。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年龄不限。
2、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是农村小学在编教师且在小学教学岗位,教龄(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下同)5周年及以上,学历中专以上(含中专)并具有小学以上(含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为减员分流,县城周边初中,即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及原列宁初中、高兴中学、新圩初中的教师(含原借用人员,教龄条件同上)可参加县直小学教师考试选调。
3、报考初中教师的,必须是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并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县直高中教师的,必须是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含本科)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中小学教师的,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岗位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及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且与现任岗位学科相同。
6、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013-2014学年度师德考核合格以上,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小学质量检测及2014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学、初中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中心小学、初中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7、2013-2014学年度,所任学科中考或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列全县农村组最后两名的教师(小学为该年级该学科全体教师,中学为学校该学科全体教师)不得报考。有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日上班时间,8月8日下午5∶3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按下发样式打印,用钢笔填写出生年月、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将军中学借用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并提供将军中学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两寸彩色近照2张。
(4)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0日下午上班时间到教育局院内领取。
五、笔试有关事项
1、考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为相应学科层次的课标和教材)。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教师为初中知识水平;初中教师为高中知识水平;高中教师为高考及大学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小学、初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占50分,高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20分、高考内容占40分、大学内容占40分。
2、考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 兴国六中。
六、录取与公示
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如果县直小学体育教师男性少于3人,则分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单列顺延至男性、女性各3人为拟录取选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准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实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的办法重新拟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学历(第一学历)、职称、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县直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德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组长:徐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晓文(县政府副县长),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文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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