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旗教师短缺问题,建立完善教师常态补充机制,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有关政策,结合阿旗教师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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