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包头市人事信息中心网 阅读:1054 次 日期:2014-07-30 1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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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统计调查任务加重,为弥补人员力量不足,按照《包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包组发[201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市公务员局、市编办批准,拟从市直机关、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市统计局、包头市地方调查队综合业务岗位分别拟遴选1名科员职务层次的人员,共遴选2名工作人员。

二、招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市直、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包头市统计局和包头市地方调查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2、市直、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以下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只可报考包头市地方调查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二)遴选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3、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专业;

6、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考录公务员(定向招录人员除外)试用期满就可报;

7、热爱统计调查工作,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和推荐工作,以所在单位推荐、市直机关及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市统计局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按照遴选的必备条件,由报名者填写《包头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市直机关、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核实和盖章后,报送市统计局人事科。市统计局人事科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统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遴选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职位比例不低于1:4。

四、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

1、为切实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确保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市直机关、各旗县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推荐、初审把关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列为推荐对象。

2、确定推荐的人选,要求填写《包头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包头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市统计局网下载(单页正反面打印)。

3、报名和推荐的时间为8月4日—8月10日(双休日不休息)。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15日到市统计局人事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察及其他事项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为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包头市人事人才网和包头市统计局网公布,并通知本人。按照拟选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提问,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包头市人事人才网和包头市统计局网公布,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二)组织考察

市统计局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三)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的,市统计局将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统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拟遴选人选,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并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后,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市统计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职位)。试用合格者报市公务员局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市统计局网同时发布。

市统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5148685、5148671

地址:昆区钢铁大街29号市政府东副楼233房间

2014年7月29日

包头市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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