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教育局2014年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来源:澧县教育信息网 阅读:1161 次 日期:2014-07-30 09: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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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城区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学科教师43人(不含九澧实验学校已提前单独选聘的25人),补充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人数

1.小学教师:26人

语文9人

数学8人

英语3人

音乐2人

体育2人

美术2人

2.初中教师:17人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物理2人

化学1人

生物3人

历史1人

政治2人

地理1人

体育1人

音乐1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所报学段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必须与自己持有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一致。

2.持有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证、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为二乙以上)。

3.参加农村教育工作满5年。

4.近5年在职在岗且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处分者取消报名资格),教育教学效果好。

5.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级教师、近五年(2009年7月—2014年6月)教学比武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报名后可以免试,根据城区学校学科需求进行选调。

6.在分配学校时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录取对象的最后一名均安排在澧阳镇中学(高桥小学)并工作5年。

四、加分规定

1.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估列全县前1/4的加1分。(从2015年起,将增加县级以上各类学科综合素质评估的奖分。)

2.近五年(2009-2013年)优岗给予加分,即1个优岗加0.5分,2分封顶。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录、考察、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1.公告

制定《澧县教育局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学科教师公告》,并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期7月29日-8月3日。

2.报名

①报名时间:8月4日-8月6日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③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上报名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彩照1张,带齐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不合者不能报名。

3.面试

面试时间:8月9日。工作人员集中时间:6:40;应聘人员集中时间:7:30。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学校

音、体、美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基本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40分,基本技能40分(美术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40分,体育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20分、自选特长20分,音乐教师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20分、自选特长20分)。

其他学科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备课40分,试讲60分。

备课、试讲内容为:报考初中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初中三年级(九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报考小学教师人员随机抽取小学六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

面试时应聘者先集中备课60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

面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①考官的确定。根据学科和报名情况分组,每组考官5人,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面试考官确定三个备选县市区,面试前一天下午3:00由监督人员(纪监室、教研室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上车联系,在确定县市区面试评委库随机抽签确定考官,考官确定后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面试考官在面试当日8:00前赶到面试地点。

②人员的培训。面试前,分别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考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面试要求,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分汇总表格及操作规程。

③考点的设置。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外划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内放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候考室、备课室、练习室、试讲室。候考室设置专门的抽签箱,制作相应的顺序号,由应聘者自行抽签并登记。考场应设置醒目的时钟。

④工作岗位的设置。考室内设置统分员(兼核分员)、考场监督员(兼计时和报分)2个岗位;备课室、练习室设置考生管理员1个岗位;各考室与联络组的联络由监督员来担任。

⑤试卷的管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教育局聘请专家(教研室负责)将教材范围的上课内容按课题制成签号,将音体美基本技能测试的项目及要求制成题号,面试前20分钟随机抽签决定后交到备课室。

⑥面试评分。考官对应聘者的表现进行评分,先评要素分,再综合成总分。各要素评分之和与总分不一致以总分为准,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后计总分。统分方法:计算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亮分。

⑦成绩转换。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统分员在联络组将应聘者序号换成实名。

⑧相关资料的上报。面试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应将所有资料、表格收回,将题本、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交县教育局封存。

4.初步录取

按照1:1.3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入围对象。

5.考察

对入围对象从德、能、勤、绩、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6.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的职位数依次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

7.公示

选聘结果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3天。

六、相关制度

1.选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纪委全程监督。

2.整个面试工作由监督组和联络组负责,如出现重大、紧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3.考室内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对本考室秩序和面试评分结果负责。对考室出现打招呼、递条子、无关人员进出考室等现象,主考官必须予以制止。如考官对评分结果差别过大,主考官应仔细询问评分理由;如属评分不公正行为,主考官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考官接受考室监督员的监督。

4.实行考室监督制度。面试考官评分过高或过低,考室监督员应及时向主考官指出并进行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考官、考官、工作人员、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出现不良记录的考官,不再列入考官库名单。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在报名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如出现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测评成绩外,县教育纪委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3.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澧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请及时关注。

澧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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