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基础知识,能在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才。
培养要求
具有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主要课程
管理学、组织行为学、高等数学、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战略管理、社会心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员工培训、现代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事测评与方法等课程。
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专业素质拓展、专业实验、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学制
实行学分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授予学位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适用范围
在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测评、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员工培训、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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