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在艺术院系、综合大学艺术部门、各音乐团体、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中小学音乐教育部门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音乐人才。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胜任专业团体的艺术表演。
培养要求
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演唱(奏)的技巧,具备较全面的舞台表现力;有较强的识谱能力和听辨能力,有较高的音乐知识素养及学科的综合能力。有较强的的专业水准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有: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键盘表演、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乐理、形体、中小学音乐教学论、视唱练耳、精品欣赏、创作、艺术实践等。
主要实践环节
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外素质拓展活动
学制
本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适用范围(毕业走向)
本专业毕业学生多在艺术院系、综合大学艺术部门、各音乐团体、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中小学音乐教育部门从事相关音乐工作。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胜任专业团体的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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