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961 次 日期:2014-07-10 17:37:2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报考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公务员(参公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1日(具体见附表)

2、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联系方式:0474-2214199

3、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具体规定体检日期早7:30前到医院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2)体检费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4张。

(3)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5)体检完毕后4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号码0474--8320010。

(8)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在市、县(旗)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全区公务员考录乌兰察布市党群、法检系统体检安排表详情请登录:http://www.wmpta.com.cn/wmpta/info/Tbl_Infoview.asp?InfoId=1128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