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命令和上级指示,现对我县2014年征兵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8月5日前登记报名,8月5日至15日体检,8月15日至25日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适龄男青年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并确认报名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报名。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也希望全县广大适龄青年认清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咨询电话:66694034 66694035 66694040
南召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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