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761 次 日期:2014-07-08 17: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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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至7月23日17:00(具体要求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

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一)申报流程

 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7月14日至22日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初审。

(二)提交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格式的《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1份及电子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信息表》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认证的方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通过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地址:金水东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楼。《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请关注郑州职称网《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人员提供);

(7)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8)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还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异地跨单位报名考试,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2、各位考生的准考证在考试结束后务必妥善保管,考试通过后办理执业资格证书时仍需提供。

3、咨询电话:63206118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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