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南丹县校实际,为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一批特岗教师充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南丹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丹县2014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岗位
1.招聘对象:已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考南丹县中小学教师职位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2.岗位职数:
初中教师(28名):政治5名、语文10名、数学1名、物理3名、化学2名、英语4名、体育1名、音乐2名。
小学教师(22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音乐2名。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县府、县委审定→将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语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
④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⑤普通话等级证;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作品等)。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凡当天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3.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南丹县教育局一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职位、同一科目面试同一课题。音乐、体育统一按照说课方式进行面试,不另外组织其它的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说课教案写作时间每人30分钟,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说课教案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教案写作和面试按抽签的号码依次进行,面试时应聘者可以带课本、教具、教案写作稿进入考场。
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按照招聘职位统一命制、装袋、密封。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16日上午8:30,所有职位的面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
面试地点:南丹县第一小学。
3.面试课题的命题范围。南丹县中小学校使用的现行教材。(见附表2,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正性。
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实施方案(应聘人员报到时发放)。
(三)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体检时间:7月17日。
2.体检地点:南丹县人民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县委审定。
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县委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专项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教育局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八圩乡、里湖乡、罗富乡、月里镇、中堡乡等乡镇村校、中心校、中学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8—7238547(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
南丹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