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经原新滘镇政府批准成立的集体企业,主要从事对原新滘镇集体物业的管理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办公室、物业经营部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国资管理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1.办公室工作人员: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持有C1或以上类别机动车辆驾驶证。
2.物业经营部工作人员:
具备工民建或物业管理、中文、计算机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一定业务管理、写作、表达和沟通协调能,持有C1或以上类别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招聘职位信息
以在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7月3日,共4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职员招聘报名表》,手写一份《自我推荐信》,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计生证明等于2014年7月9日前发至邮箱地址lucyluk_gzb@21cn.net。所有资料信息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认为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参与面试。
(三)面试
1.时间:2014年7月18日
2.地点:总公司五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分数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和审查的招聘结果,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按照《关于执行海珠区国资系统直属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新工资标准的通知》(海国资〔2013〕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34025693
2.联系人:陆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4年6月27日
附件:职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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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招聘报名表》来源于海珠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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