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
根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办法(试行)》,我校将对申报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测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 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方法是回答专家组成员的提问和回答随机抽取的面试试题。试讲,申请人按照本人的教学设计或教案,就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设计、教学过程等做陈述和说明(5分钟以内),随即开始试讲(15分钟)、答辩。试讲后专家在《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打分。
测评将分两组进行,第一组为教师组,第二组为政工组。测评工作全程在多媒体录播室内完成,对申请人的面试和试讲进行录制,形成原始影像资料。
二、 免测人员: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教师不需要参加测试。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教师出具证明材料,可以不参加测试。
三、 测评时间:2014年7月4日
四、 测评地点:任课教师组:丹青楼410
政工教师组:丹青楼414
五、 联 系 人:马翔宇 孙晓芳
联系电话:8219197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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