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根据《溧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新进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溧卫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卫生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4—5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卫生局六楼组织人事科(南环路5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已取得国家资格者除外;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毕业后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学校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学校专业,请提供省教育厅的批文或是招生计划);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
(二)领取准考证
2014年7月9日(周三)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六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详见《岗位简介表》的“考试专业”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为45分。
笔试与溧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考试同时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溧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考试招聘结束后,组织编外招聘工作。根据各单位编外人员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卫生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3.新聘的卫技类专业工作人员,自初聘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22806。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溧阳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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