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
来源:苏州大学网 阅读:1679 次 日期:2014-06-19 0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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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音乐表演专业实施全英文专业课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普通本科一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普通本科二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6、报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7、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国家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

8、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均须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志愿确认后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1635,其他专业为1261。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

3、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4、江苏省正常本一、本二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5、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

7、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江苏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2)体育教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及以上,女子130分及以上,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3)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按文化成绩与省统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按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

(7)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方法:

(1)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考生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同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须选择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的专业(或大类),国家试点学院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

(2)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加15分参与专业安排。

(3)国家试点学院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理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4)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时,考生不享受进档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9、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以及报考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 询 QQ:800039119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八、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

二○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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