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929 次 日期:2014-06-18 09: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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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19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 7月6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4年7月8—9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单位评聘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8月20-22日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8月2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6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7月14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4年10月14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请报考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文件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需要教材的考生可在网上预定教材,老考生在网上交费,新考生在资格审核时交费。为使广大考生及时、方便地领取教材,我中心将对所有教材进行邮寄,邮寄费按照教材款的10%收取,不足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

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培训中心负责,需培训的考生可按附件2的要求自行联系。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相关附件:

关于举办执业药师(中药师)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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