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主考)学校及专业的通知
鄂自考〔2014〕13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4]5号)文件精神,部分主考学校以及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提出了举办2014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申请,经实地考察和审核,现决定公布201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主考)学校及举办专业(见附件)。
请各举办学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办文[2006]49号)、《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鄂教发[2009]8号)、《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发[2003]73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公布的专业和指导性计划数等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招生和教学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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