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街道、社区党群工作组织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我街道定于近期公开招录党群工作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13人。党群工作组织员必须按照《党群工作组织员工作职责》要求,从事基层党群建设工作。
二、招录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招录。
三、招录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
2、中共党员;
3、考生需为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考生是龙岗区户籍则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4、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熟练运用WORD、EXCEL软件;
5、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符合招录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曾在街道、社区工作过被辞退、开除的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
3、咨询电话: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28949217;
坂田街道办事处:28227637。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文凭验证证明,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还需提供未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须提交原件;另须填写《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录党群工作组织员报名表》,提供近期两寸彩照3张。
(三)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人员须符合招录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
笔试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
对笔试合格人员,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各职位拟招录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录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一年有效)信息录入党群工作组织员人才备选库,若有职位空缺,则从人才备选库中依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招录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招录人员名单将在适当范围内(“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等)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报区社区基层办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拟招录人员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到社区工作,不接受组织安排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九、招录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街道、社区党群工作组织员公开招录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凡查实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招录公告由中共坂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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