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学理念,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具备一定的演唱、演奏能力,具备在中、小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其它教育工作者,具备在企事业单位进行文化宣传及活动组织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具备较扎实的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有较好的专业性技术技能,能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和演唱、演奏中的常见问题。
(二)具备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及器乐演奏和伴奏的能力,艺术舞台实践能力,具备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必要的教师素质,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形成系统化的音乐教学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主干课程
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形体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和声基础、中小学音乐教学法、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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