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原省考两科合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14年5月24日
测评地点:东营市晨阳学校
二、测试标准及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进行,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面试和试讲结合在一起一并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两项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抽取试讲课题后每人准备时间为30分钟。
三、工作流程
考生凭身份证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测试室分组情况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测评。
具体程序:24日上午考生7:10到达考点,7:30进入候考室→按测试室分组情况抽取测试顺序号→各组考生按测试顺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时间大约间隔10分钟)→考生抽取测试题目,进行30分钟备课→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相应测试室→向评委报告学段学科名称及顺序号,不报姓名(否则按作弊处理)→测试(先面试再说课,面试时间5分钟以内,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主评委宣读测试成绩→测试完毕,由引领员引领至休息室→测试全部完成后,考生离场。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参加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经审核人员检查后进入考场。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三)整个测试工作采用全封闭进行,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及教材、教参等资料,候考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资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测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测评室只向评委报告学段学科名称及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否则按作弊处理。
例如:尊敬的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是X号,我今天说课的课题是《XXX》。
(五)考生测试完成后,当场公布测试成绩。
(六)测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
(七)考生应注重仪表,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程序参加测试。如有其他问题,可在候考室咨询。
五、其他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有关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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