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的各位人员:
根据我市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整体工作安排,我市将于5月24、25日对申请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申请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试讲试题范围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对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能力测试安排(申请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请按申请资格所属的区教育局的安排进行)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高中教师: 5月24日(周六 ) 6:40
中职教师: 5月25日(周日) 6:50
二、测试地点:
大连市女子职业中专
三、测试形式、步骤及标准
1、测试形式
试讲和答辩。试讲是在考生面对考官在没有学生参与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讲完选定教学内容(试讲范围请见附件)。答辩是试讲后回答抽签确定的答辩问题。专家审查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根据申请人的试讲和答辩情况进行测试评价。
2、测试步骤
(1)考生在操场上按所属测试学科组排队(注意:个人所属的测试学科组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公布;高中的英语、语文、美术等学科各分为多个测试组,请不要站错队伍),抽取试讲顺序签(抽签定为下午试讲的考生离开考点,11:45再在操场排队)。
(2)抽题备课
申请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地点抽取试题,申请人按申报学科抽取三个题签,任选其一作为个人试讲题目和答辩问题。
外语学科须用外语进行书面教学设计和答辩。
心理健康课程根据所给主题进行设计。
(3)试讲
申请人抽选试讲课题后,在1小时内完成书面教学设计(“教学设计”用纸由工作人员现场发给考生,试讲后交学科评议组),然后以正常上课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答辩
试讲结束后按所抽选题目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面试
与试讲和答辩同时进行(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须面试)。
(6)学科评议
学科评议组根据测试标准和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写出评价意见和综合测试成绩。
3、测试标准
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分别依照辽宁省制定的测试标准执行。
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以上(含6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试讲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其它事项:
1、请考生带好个人身份证、签字笔等参加测试;进行教学设计时,可携带指定教材及一本教学参考资料,但不得携带准备好的教案(含教案类教学参考资料),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资格。
2、自备教材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自备指定教材,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按所属认定机构指定教材准备。
3、申请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未尽事宜请按个人申请资格所属的区教育局的安排进行。
4、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它有关事宜请关注“大连市教育局网---首页--大连市教师资格网”。
5、能力测试分组名单将于5月23日前通过“大连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大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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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试讲题》来源于大连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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