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20-35周岁(1994年5月25日至1979年5月25日出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持有摩托车E牌驾驶证或以上优先;
5、复退军人、民兵、优秀青年及拥有公安专业的人员;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经笔试、体能、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受理大厅(镇财政所一楼),联系电话:3617928。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明、退伍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蓝底彩色近期照片4张,已婚者需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现场填写《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员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
4、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核、录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所有通过体能测试者方可进入面试;
4、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职位入围体检的人选。
5、聘用:根据笔试、体能、面试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招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500元;
2、报考治安联防队并经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参照本单位联防队队员福利待遇;
3、报考协警并经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参照本单位协警队员福利待遇;
4、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辞退。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体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政府负责解释。
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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