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30日—6月8日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依法行政
(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教育事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加强对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严肃纪律。深入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确保依法行政。对具体工作人员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以对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惩处。
(二)2014年春季开始,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机构必须全员使用USBKey钥匙登录“信息系统”。各地务必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密码卡、USBKey钥匙,严禁透露给其他人员,若因此给认定工作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工作规程,高效有序推进
各地根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见附件1),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并将相关文件通知精神,通过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必须及时回复、认真处理,确保认定工作质量。
(一)今年认定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办法。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网址: http://www.jszg.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
现场确认用户登录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
(二)认定工作开始前,需重新安装单机版软件,下载参数文件并初始化单机版软件。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3日,各地可在此范围内调整。
(四)5月26日网络确认窗口关闭,现场确认时间以及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要求测试时间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
(五)各地在使用网络版及单机版系统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董飞、张晓莺,联系电话:0471-2856822,2856813;电子信箱:jiaoyuting@126.com
三、切实做好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各地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纪检监查部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及《呼伦贝尔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测试方案》(见附件2)组织测试,明确责任,严肃测试纪律,保证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四、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领导小组、2014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名单、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测试时间、指定负责体检的医院上报我局(附件2)。
(二)5月2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各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于5月10日前上报,测试于5月20日前完成。
(四)6月18日前将各地所需《教师资格证书》数量(认定数+认定数*3%)上报市教育局。
(五)为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的准备工作,同时也为了完善“信息系统”中认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各地将认定机构的全部曾用名(含电子版)上报我局。
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传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邮箱:hlbrjs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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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来源于呼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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