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合格考生教师资格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2010年-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未认定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面试时间
2014年5月2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5月24日上午8:00-8:30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地点
潍坊市高新区东明学校(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2933号,金马路与北宫东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北)。
四、面试工作
(一)面试内容
1.采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备课、说课、答辩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不指定教材。幼儿园说课内容不超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其他学段不超出相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职专业课面试分科目。
(三)面试流程
1.抽题。考生根据考点安排,随机抽取1道试题。
2.备课。考生持所抽试题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准备时间40分钟。
3.说课。考生按准备的教案到面试室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
4.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说课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5.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违规处理
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成绩合格名单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名单将于2014年5月26日之后在潍坊教育信息港(www.wfjyxxg.com)公布。
附件:面试考生守则
潍坊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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