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于2014年4月29、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
(注:身份证不可用其他证件替代)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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