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4年4月公开招聘雇员公告》,现对以下通过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应聘职位 | 体检结果 | 复审结果 | 考核结果 |
1 | 曾雯 | 会计助理(JGHQ140301)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2 | 李举明 | 询价助理(JGHQ140302)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3 | 何岸祺 | 后勤监管(JGHQ140303)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4 | 彭佩珠 | 文秘写作(JGHQ140304)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612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713)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光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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