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我局拟组织2010年度昆明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有关处室、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三、报名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人员报名,各高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负责受理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昆明市辖区内的有关人员报名。各受理报名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情况及人员名单的电子表格(Excel格式)报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四、报名需要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依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08〕473号)文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六、请于4月底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和昆明教育信息港查看领取测试通知和试题时间。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
七、其他:请登陆昆明教育信息港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kmedu.net/columns/showtopics.aspx?id=10657&columnid=003036004
如需要了解其他更多详细信息,请登陆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ynjy.cn/Article/List/List_343.shtml
八、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871-5160856。
附:申请人员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碳素笔填写,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2010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成绩表,并盖教务处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1份,基本材料审查合格后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及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2份,并盖学院和保卫处章)
7.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电子照片暂不交。
8.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书(验原件,复印件1份)
9.报名费: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