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借尸还魂(第十四计)
来源:易贤网 阅读:1563 次 日期:2014-04-18 14:38:5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三十六计:借尸还魂(第十四计)”,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全国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迷信人认为人死后灵魂可附着于别人的尸体而复活。后用以比喻已经消灭或没落的事物,又假托别的名义或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

【原典】

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注释】

①有用者,不可借;意为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已用。

②不能用者,求借:此句意与①句相对言之。即有些看上去无什用途的东西,往往有时我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犹如我欲“还魂”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尸体”的道理。此言兵法,是说兵家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甚至是看去无什用处的东西,努力争取主动,壮大自己,即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乃至转败为胜。

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语出《易经.蒙》卦。蒙,卦名。本纷是异卦相叠(下坎上艮)。本卦上卦为艮为山,下卦为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草木丛生,故说“蒙”。这是蒙卦卦象。这里“童蒙”是指幼稚无知、求师教诲的儿童。此句意为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

【按语】

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境之意也。凡—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宁者,皆此用也。

【故事】

立张楚陈胜为王。

更多信息请查看古文典籍

更多信息请查看三十六计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三十六计:借尸还魂(第十四计)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