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办法
(一)自荐加分
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可向我校申请高考加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惠加分录取。
对象 | 项目 | 具体条件 | 加分 | |
应届高中毕业生 | 荣誉称号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 省(市、自治区)级 | 高中阶段 | 10 |
上海市区县级 | 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 | 10 | ||
上海市区县级 | 高一或高二 | 5 | ||
校级 | 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 | 5 | ||
竞赛获奖类:具体加分项目参考《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5-8项的规定 | 根据颁证单位、项目及名次等级高低另行审定 | 5或10 | ||
所有考生 | 特长证书类: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 | 根据颁证单位和等级高低另行审定 | 5或10 |
(二)推荐考核加分
凡经各相关中学推荐,并参加我校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考试的考生,取得我校推荐加分资格的,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加5分(2014年3月已公布加分考生名单)。
以上加分从一就高,不得累计。
二、自荐加分申请程序
(一)书面申请
考生将《2014年高考加分申请表》(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高考自荐加分申请表(上海考生).do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前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注:加分申请必须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
日期 | 地点 |
2014年5月1日 9:00-15:00 | 长宁校区 交谊楼第三会议室 |
2014年5月6日 9:00-15:00 | 长宁校区 六三楼106办公室 |
2014年5月10日 9:00-15:00 | 长宁校区 交谊楼第二会议室 |
2014年5月11日 9:00-14:00 |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咨询会(浦东康桥路1700号) |
(二)网上注册
考生须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后2天内,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edupl.edu.cn)【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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