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职员招聘管理录用规定的相应的基本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作风务实,身体健康;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符合所在单位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六)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7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公开选调职员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4)职员聘用备案表 复印件;(5)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210室,报名前请进行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55)2858981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者,经审定后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最终以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审定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现工作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结束后,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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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来源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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