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屏山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屏山县外的人员,须在屏山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
(二)认定权限:
屏山县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1日-4月20日)。申请人在屏山县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上传照片等程序。
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身体检查(4月14日—25日)。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屏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后请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
(三)申请条件确认(4月21日-4月25日)。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自备档案袋),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我县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4月16日—18日到县教育局进行初审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进行确认。
1.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8种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上照片,要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印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二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6)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即《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见附件三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上照片,(见附件五下载)。
(8)本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需修剪整齐,并在背面写上姓名)。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复印件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2)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申请人应打印1张网上报名成功的页面带到现场确认点。
6.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方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7.若有曾用名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四)交费金额: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后,按政策需交纳考试费的人员,交费200元/人•次。
(五)现场能力测试:4月30日在屏山教育http://psjyw.30edu.com/上发布面试说课课题,参加现场说课的申请人员,请于5月8日自行带上规定说课题目范围的所有教材,现场准备说课教案,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组的指导下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内容。
(六)领证:各申办人员于5月19日后到教育局政工股(行政中心1号楼6楼609室)领取。
三、咨询电话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0831—5722272。
四、其他事项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阅读附件1,并随时留意“宜宾教育网”(网址:http://www.ybedu.com.cn)。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将在“屏山教育”(网址:http://psjyw.30edu.com/)公布,请随时留意。
五、预告。
根据2013年8月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5年起将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国统考。因现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需要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等资质条件,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为避免部分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现行政策准备各资质条件,但到2015年申请时,却不适用,特此预告,予以提醒。待省教育厅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新政的具体细则出台后,我局将及时向社会通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易贤网温馨提示: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档案袋封面(档案袋自备,此封面张贴于正面).doc》、《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来源于屏山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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