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2名公证员助理(社会化用工)和2名核查员(男性,社会化用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行为品德;
4、不限本市户口,外地人员住宿需自行解决。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下午14:00-17:00;
2014年3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常州市红梅南路9号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大厅。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519—88171710-8108。
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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