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启动了2014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选派工作。
选派工作按照“本人自愿、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厅为四川省(部属高校除外)受理单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4年3月17日—4月22日
二、岗位需求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孔子学院/课堂非汉语教师岗位、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2.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2年,合作院校教师为3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2年以上(截至申请之日)教龄的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四、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
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2.单位审核推荐
(1)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涵盖赴外任期。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并提供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
3.报送材料
请按照如下清单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1)申请表(带有申请编码,并经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密封);
(3)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4)合同复印件(仅限合同制教师);
(5)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仅限回国志愿者)。
五、报送时间
各申请者须于4月22日(含)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我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邮寄者请提前。材料请自行备份,我厅恕不退还。
六、选拔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拟定于5月17、18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拟定于6月底发送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助教1500美元/月、讲师1700美元/月、副教授1900美元/月、教授2100美元/月)及考核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赴离任及家属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赴非洲等艰苦地区的教师享受不超过180-1500美元/月的补贴。
九、其他说明
项目申请一经我厅受理后,不得无故退出。退出须有单位正式书面意见,否则将视情况减免有关地区、学校的相关项目申请资格。
本次申请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我厅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受理工作。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施建荣冯宇骐;
电话:028-86139273、8614371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10楼,610041。
国家汉办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电话:010-59301151
邮件:hanban_support@hanyu.open.com.cn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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