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乌旗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 阅读:824 次 日期:2014-03-11 15: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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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根据《西乌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旗范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7名(其中蒙汉兼备岗位12名,其他岗位5名),主要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期为3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3、截止2014年1月1日,具有西乌旗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自2014年1月1日起倒推计算)或高考时具有西乌旗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自高考之日起倒推计算);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4、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研究生;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lj.xwq.gov.cn/)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2名以上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报名时,第一人操作成功后,必须退出考试系统,另一名考生方可登陆报名,否则会出现报名信息覆盖或信息丢失;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全天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8:30至3月24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者,一律不予资格审查)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与工作人员联系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必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注: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于3月22日8:30至3月25日17:30在旗民政局进行。已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原始学历档案、《资格审查申请表》(报名网上下载)、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民政局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审查。

2、应聘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民政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民族、年龄、学历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

3、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3月27日8:30至3月28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4、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只设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必须选用蒙文试卷(蒙文试卷设翻译题),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必须选用汉文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翻译题除外),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翻译题除外)及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此次考试不确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4、加分:

①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2.5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加2.5分。

注:同时具备以上两项加分条件者,笔试成绩加5分。

5、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公布成绩

2014年4月2日前,在政府门户网及报名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经递补或无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拟招聘岗位。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察、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人社局网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七、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的应聘人员,由民政局统一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社区所在苏木、镇政府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民政局备案;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八、岗位培训

受聘人员上岗前由民政局统一组织岗位培训,培训期为3-5天,培训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和民生工作基本知识。

九、管理及待遇

按照社区服务职能,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责任,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扁平化、网格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苏木镇组织实施。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锡署办字〔2013〕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西乌旗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考生违纪、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0479-3522274

报名技术咨询:0479-3523022

监督电话:0479-3521172

更多信息请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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