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枣庄市台儿庄区教师资格认定面试通过考生体检及领取思想鉴定表通知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网 阅读:1117 次 日期:2014-03-06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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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台儿庄区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通过的考生需体检及思想品德签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本次体检为以下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1.2013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

2.2013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

3.往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但未申请认定人员。

二、领取体检表、思想鉴定表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4年3月10日

2.领取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政工科(文化路139号)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14年3月11-12日。

2.体检地点: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当日上午7:30准时在区人民医院门诊楼门前点名。凡点名不到者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证的办理。

四、思想品德签定时间及要求

3月10日至3月15日,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进行鉴定。上交思想品德签定表及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请您先领取体检表,填写个人资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在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

2.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化验单,否则无法进行体检项目。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限食高脂、高蛋白食物。体检当天第一项需进行采血(不要吃早餐),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服降压药者,可用少量水送服。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最后体检结果。

4、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或拒绝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检的,责任自负。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查体中您有任何困难请与导检人员联系。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或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您加项检查,均另外交纳检查费用。

8.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检查。

9. 体检结论出来以后,没有特殊情况,区教育局不再电话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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