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语办〔2014〕2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及在职教师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
1.报名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已经取得的证书以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时间以2003年6月15日后为有效)为准。
2.报名地点:
参加测试人员的考生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新泰市教育培训中心(市自来水供水大厦东临杏山路177号)报名。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同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
3. 报名及测试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50元/人次。
泰安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拟举办培训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进行,凡欲参加培训者交纳培训费30元/人。
二、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3月5日-10日,因需汇总后上报泰安进行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考前准备工作,过期不候。
2. 其他时间安排:
3月12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考生相片压缩包汇总后发泰安市语办。
3月19日-21日到泰安市语办领取准考证并交费。
3月26日-27日,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培训及测试时间拟定于3月29、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其他事宜
1.报名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姓名与登记表一致,防止同音字出现。),一定由本人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2.普通话测试的报名及领取准考证由培训中心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人:胡淼,联系电话:7016213,手机号13468005598。
3.请注意要按照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办理有关事项。测试的成绩一般2个月后可登录山东省语言文字网站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查询。普通话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后会及时在新泰教育网及时通知领取地点、时间。
4.《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山东版)》为测试参考用书,自愿购买。
5.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新泰市教育局职成教办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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