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考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管理工作的函》(桂招考委〔2011〕23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留学人员随归子女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1〕327号)精神,经审查,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卢诗琪、易雯青等2名同学符合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月10日至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71号,联系电话:2822619,2831121,邮编:541001)。
卢诗琪,女,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在日本冲绳县宜野湾市立志真志小学读书,现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学生。其父卢汉堤于1998年10至2003年3月在日本作访问学者。
易雯青,女,1999年随父母回国,现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学生。其父刘翔于1991年6月至1999年5月在日本留学,其母易华于1995年3月至1995年5月在日本工作。
详情请参考:http://www.gxgl.lss.gov.cn/contents/4/4266.html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高考报名顺序号 | 班级(在校生用)户口所在地(社会考生用) | 符合照顾项目(只填序号,凡具备照顾资格的项目均需填写) | 加分分值 |
卢诗琪 | 女 | 汉 | 030102460147 |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62班 | (9)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 10分 |
易雯青 | 女 | 汉 | 030102460398 |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64班 | (9)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 10分 |
说明:
1. 2014年享受照顾政策项目及序号:
(1)烈士子女;
(2)农村计生家庭子女;
(3)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
(4)体优免试生;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6)国家及国际竞赛获奖者;
(7)台湾省籍;
(8)体优测试合格生;
(9)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10)少数民族;
(11)地域。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分照顾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分值,且最多不得超过20分。
3. 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防城港市防城区、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13个边境县(市、区)在原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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