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比推理及其形式
类比推理又称类比法,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简单地说,类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据科学史上的记载,光波概念的提出者,荷兰物理学家、数学家赫尔斯坦惠更斯曾将光和声这两类现象进行比较,发现它们具有一系列相同的性质,如直线传播、有反射和干扰等。又已知声是由一种周期运动所引起的、呈波动的状态,由此,惠更斯作出推理,光也可能有呈波动状态的属性,从而提出了光波这一科学概念。惠更斯在这里运用的推理就是类比推理。
在逻辑学中,类比推理的推理形式为∶
A对象具有a、b、c、d属性,B对象具有a、b、c属性,因此,B对象可能也有d属性。
(其中A和B表示相比较的两个或两类对象,a、b、c表示两个或两类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属性,d表示推出的属性。)
二、类比推理的原则
1.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取决于两类对象的相似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关程度,如果相似属性与相关程度越高,那么类比推理的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
2.类比推理也是信息从模型向原型的转移,是以对一个系统的研究作为获得关于另一个系统的信息的手段。在数学中,常表现为思路方法的转移。如抽象空间中的距离和初等代数中实数的绝对值、复数的模的概念,从实质上来说是一致的。
三、类比推理的分类
根据类比对象是否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可以将类比推理分为正类比、反类比、合类比三类。
1.正类比
正类比又叫做同性类比推理。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若干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推出另一个或另一类对象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
A对象和B对象有相同或相似的属性a、b、c,A对象还具有其他属性D,因此,B对象可能也有d的属性。
(其中A和B表示相比较的两类对象,a、b、c、d表示属性。)
2.反类比
反类比也叫负性类比推理,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都不具有某些属性,而且已知其中一个或一类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或另一类对象也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
A对象无属性a、b、c、d,B对象无属性a、b、c,因此,B对象无属性d。
(其中A和B表示相比较的两类对象,a、b、c、d表示属性。)
3.合类比
合类比是正类比、负类比的综合运用。它是从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推出它们在另一个属性上也相同;同时,又从这两个或两类对象不具有某些属性,推出它们也不具有另一些属性的推理。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
A对象有属性a、b、c、d,无e、f、g、h;
B对象有属性a、b、c,而无e、f、g;
因此,B对象有属性d,而无h。
(其中A和B表示相比较的两类对象,a、b、c、d、e、f、g、h表示属性。)
1.对象不同
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是两对相关词,如“努力∶成功”对应“耕耘∶收获”;逻辑学中是指两个或两类对象,例如∶“天空中的闪电和地面上的电火花”做对比。虽然比较对象不同,但都是要求对不同的对象进行比较,都可以使用比较分析法。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先将题干部分的两个词进行比较,寻找出两者的共性或联系,然后以此为基础,同备选项逐一比较,寻找符合要求的选项。
2.要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要求考生通过对题干两个词的分析,在选项中寻找与其内在逻辑关系相同或相似的一对词;逻辑学中则是要求从两类比较对象A与B中推理出,若A具有a、b、c、d属性,B具有a、b、c属性,则B具有d属性。逻辑学当中的类比推理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公务员考试当中我们把题干中的一对词看作一个整体的话,则对题干两个词的内在关系分析,实质上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寻找正确的选项则是根据此属性推出类似对象。
3.结果不同
公务员考试中是考生找到与题干相似的一对词,这一对词必然与题干有相似性,是真命题;逻辑学中则是通过A、B对比,推理出B具有与A相同的属性d,这一属性B中未必具有,不是必然为真命题。
不管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逻辑学中,类比推理的客观基础是事物之间的相似性。相似性是事物所具有的一种普遍属性。有了这种相似性,就可以根据它去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可以从相似的原因或结果寻找相似的结果或原因,可以从相似的构造认识相似的功能。
题型分类精讲
根据题干中两个词之间的关系,类比推理主要可以分为对立关系、同义关系、因果关系、并列关系、属种与种属关系、整体与部分关系、事物与其作用对象的关系、物体与其运动空间的关系、描述关系、人与物的对应关系、事物与计量单位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