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省选调3名公务员至清远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科员3人。
三、选调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不限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或计算机系统管理能力;
2.本科学士学历在32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3.清远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需在本市县级机关或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服务五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统计局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把报名表发至我局电子邮箱:qystjj@126.com,同时上传电子生活照片1张和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1篇。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局电子回信为准。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2月17日。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初审,确认参加测试人员。
2、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局负责考察。
5、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统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其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4、《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5、任现职级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6、党组织关系证明;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44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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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来源于清远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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