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原省考两科合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7日-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人员范围
2012年以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均合格人员以及2009年以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评未通过人员。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
申请初中及以下报名地点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具体地点同东营市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测试人员报名地点在东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4房间。
五、测试标准及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进行,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面试和试讲结合在一起一并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两项测评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抽取试讲课题后每人准备时间为30分钟,教材及参考书由被测评人员自己准备。
六、报名须持材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三)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初中及以下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教材由各县区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确定;
(二)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测评的,责任自负。
(四)根据(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每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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