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有关资料,提交下列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应届非范生不用查验户口本)。
3、申请人《毕业证》和学历核查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7、《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
8、网报完成后自行打印的承诺书及网报号;
9、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2014年认定中,所使用、所提交的所有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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