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考生如何办理合并考号手续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66 次 日期:2013-12-27 16:24:0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河北自考考生如何办理合并考号手续”,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问:考生如何办理合并考号手续?

答:考生于每年的3月1日至10日或9月1日至10日,携带所有欲合并的准考证及与之相对应的一张《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到报名点申请合并电子考籍档案,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要认真填写并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并档案申请表》,并将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按要求贴于申请表的指定位置。考生确认签字后连同不再使用的准考证一并上交。

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予受理:

(1)无《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2)多个电子考籍档案中姓名不一致或生日相差三十一天以上。

(3)欲并入的电子考籍档案中考生的自然信息不完整。

(4)欲并入的电子考籍档案中无合格成绩。

(5)原电子考籍档案已用于毕业。

由于不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之间不存在自动替代关系,所以合并后的课程在并入专业中可能无效。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河北省自考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