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通[2008] 16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职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0]153号)等文件精神和遵义市人社局关于“所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文件中的直聘条件,自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任工作完成之后不再执行,同一层级的晋升只能逐级晋升”的要求,县职称聘用委员会对教育、林业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八、九级晋级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公布如后(见附件)。教育部门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1月10日前提供晋级资料原件交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其他如有异议人员,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再次提交符合晋级条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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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余庆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晋级岗位任职条件认定汇总表》公示表详情请参考:http://rsld.yuqing.gov.cn/art/2013/12/26/art_3609_89780.html
余庆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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