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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33所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33所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全国高职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
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自治区33所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
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职学生工作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第一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全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培养建筑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学性质:公办)。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内蒙古建筑学校,1958年 升格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年至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等4个专业共招收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全国重点中专。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为自治区第一所独立升格的普通高职院校。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自治区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自治区33所高职院校中,到目前为止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 2010年起担任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2011年3月被教育部确定为自治区高职高专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1年10月担任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职学生工作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区33所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每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全区乃至全国高职院校中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拥有一支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有自治区高职院校中唯一一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学院还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人、教坛新秀5人,2人获“自治区科技创新标兵”称号,8人进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学院现有教职工593名,任课教师42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有教授 19人,副教授116人,硕士以上学位173人,在读硕士74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6人。学院下设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装饰与艺术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市政与路桥工程学、公共课教学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还有古建筑工程技术研究所、住宅研究中心、暖通空调应用新技术研究中心和风光互补建筑一体化研究所等四个研究机构。
学院开设有42个专业,有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专业6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填补自治区高职院校空白),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9门,院级精品课程37门,形成了以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以土建类、艺术设计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为支撑的7个专业群,初步构建了覆盖建设行业主要岗位群的专业体系。
学院非常注重校企合作,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有1.8万平方米的实习实训大楼,设有76个实训室,有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形成集专业教学、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于一体的校内综合性实训基地,进行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等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同时,以“校企合作、优势互补、携手共赢、促进发展”为宗旨,在中国二冶、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高、发展实力强的企业建设了校外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24个,为毕业生顶岗实习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每年均在95%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连续多年均位居全区33所高职高专院校之首,2010年就业率为95.87%,2011年就业率为95.97%,2012年就业率为96.62%。我院毕业生专升本人数在全区33所高职院校中每年位居第一,均在100名左右。我院毕业生、校友遍布建筑、管理、地产、路桥、市政、机电等多个领域,备受用人单位青睐。他们中不乏有成为内蒙古第二建设、兴泰集团等一级资质、屡创“鲁班奖”的企业的高管,也有成为区内建筑行业中的著名设计师。
二、单独招生考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名条件
1、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2、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3、考生外语语种只限英语考生。
四、学生待遇
对品学兼优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予以奖励,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五、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类别 |
1 | 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 | 40 | 旅游类(“三校生”) |
2 | 建筑工程管理 | 40 |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 |
3 | 物业管理 | 40 | 建筑类(“三校生”) |
4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美工类(“三校生”)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建筑类(“三校生”)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普通理科 |
7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水电预算与施工方向) | 40 | 建筑类(“三校生”) |
8 | 园林工程技术 | 40 | 建筑类(“三校生”) |
9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方向) | 40 | 计算机类(“三校生”) |
合计 | 360 |
注:在总计划360人中,包含音乐、体育、美术等特长生计划30人左右,考生科类应为上表中所列科类范畴,录取专业为上表中该考生所对应科类的任意专业。同一专业,此类考生学院将优先于其他考生录取。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赵老师 杨老师
咨询温馨提示:
1.上班期间考生咨询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咨询电话:0471-3996910(fax);0471-3955176;0471-3994802;0471-3964369;
2.节假日及放假期间(2014年1月5日—2014年2月25日)考生咨询请发邮件至E-mail:zsb6910@163.com,我们会及时回复。
学院网址:http://www.imaa.edu.cn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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