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考试流程与程序
1.考生报到时将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查,办理准考证和考试成绩登记表,分别贴上当年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带到各相应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地点等候考试,不得在场内进行练习。不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在正式成绩公布前,不得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测试监察人员反映。
4.考生对考试项目的规则不清楚时,可向考评长询问,但不得提出规则范围以外的要求。
5.考试项目个人所用器械(如羽毛球拍以及武术的各种刀剑等)由考生自备,必须考前报请考评长审定,且符合考试标准,方可取用。
二、考评员考评流程与程序
1.每个考评组由考评长1人、考评员2人组成。
2.考评长负责本组全部考试过程,监察人员对考试进行监督。
3. 考评长到考务报到处领取考生成绩登记表并负责制作成绩公布大表。
4.考生进入考场后,监察人员和考评组须对考生及其准考证进行审查。
5.考试前,考评长须集中考生对考试的内容与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讲解。
6.大表记录员填写大表时,记录的阿拉伯数字必须清楚、规范,填写大表结束后必须立即站立于大表一侧,以便让考生、家长、带队教师看清成绩,接受监督;大表公示后,方可填写小表,并在监察员的监督下填写。
7.每项考试单元结束后,必须由考评长、记录员、监察员检查大表和小表所登记的成绩,成绩准确无误后,三人分别签字确认;另外,三人须一起将大表和小表送至考务办,考务办检查无误封存,考试方可结束。
8.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成绩登记有差错,更改后须由考评长、登记记录员和监察员签字确认,并及时通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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